北京,作为机长的林先生终于厌倦了常年开飞机的生活,于是选择从国航辞职,但没想到国航认为林先生浪费了公司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林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533万元的培训费和533万元的违约金,共计1066万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年前林先生20出头,但是因为过硬的身体素质被国航提前看中,并将林先生顺利签约至航空公司。
为了发挥林先生最大的价值,国航也是尽心尽力,先是花了两百多万元送林先生去学习,在两年的时间内让林先生掌握了基本的驾驶技术。
学成归来就与林先生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为了让林先生尽快能成为机长,国航在林先生做副驾的时候要花了将近二百多万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
两年之后,林先生终于成长为了一名合格的机长,国航也开始给林先生安排了其主要飞行的各种航班。
在航空公司,林先生的工资待遇其实也相当不错而且各种补贴也是相当丰厚,就这样林先生在国航慢慢的工作了12年。
但是看过高山河流和广阔天空的林先生却厌倦了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向往着更自由的生活。
思来想去林先生最终选择了提交了辞职信,内容就是天空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国航也是没有挽留住林先生。
但是国航觉得林先生这么年轻,如果继续干的话至少还可以飞二十年,如果林先生一走还得继续重新培养,又要花费一大笔开支。
但是又留不住林先生的人,所以国航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林先生承担1066万元的赔偿。
1、林先生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提出辞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多的是针对单位的一种限制,只要员工没有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其他的情况,单位是没有办法对员工进行辞退的。
所以哪怕林先生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林先生想离开公司,那就只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2、林先生辞职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负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国航公司肯定是不需要承担林先生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辞职的,需要赔偿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为了培养林先生成为机长,国航公司也是付出了精力和财力,但是毕业之后国航公司与林先生直接签订了动合同并没有约定服务期限,所以国航要求林先生承担违约金并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国航的确为林先生提供了各项费用,对此林先生也表示认可,但是林先生也提出了自己岗前培训是单位应尽的义务,对于这两百万的费用林先生不予认同。
而且国航对于这一块的培训费用并没有相应的发票及作证证明,只有后期机长专项培训能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材料,对于这一块儿法院进行了认可。
综上,一审法院,二审法院都认为国航与林先生并没有约定服务期,所以提出的违约金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其次培训作为工作人员正常入职的需要,这一部分费用应当由国航自己承担,后期专项费用给与适当的考虑,最终判决林先生承担210万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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