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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下列情形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索要离婚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损害赔偿可主张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两部分,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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